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,制定本市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,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;按照市区总体规划,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;负责偃师市绿化建设市场管理;负责城市公共绿地、市区道路绿地、绿化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和风景区、居住单位绿地等绿地的报建审批工作,督促检查和指导单位附属绿地、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建设和维护,做好城市公共绿地、市区道路绿地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;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;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,对因建设或其它需要砍伐或修剪城市树木,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进行审批和检查,依法查处有关违章行为;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;承办市政府及市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偃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于1995年12月,系全民所有制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,编制为39人,隶属于偃师市建设环保局(现为市建设局),内设办公室、劳资科、预算科、技术科、财务科、督查科、广场游园管理组、道路绿化管理组、修剪组、广场管理组、绿化监察中队等10个科室、队组。
|